依就業服務法之規定,僱用外籍勞工應定期向勞動部繳納“就業安定基金”。
繳納金額

工作別

類別 項目別

就業安定費數額/月

家庭類 家庭看護工

一般家庭

2,000 元
中低收入戶 1,200 元
低收入戶 600 元
家庭幫傭 本國雇主 5,000 元
外籍雇主 10,000 元
製造業 一般製造業   2,000 元
重大投資案 傳統產業 2,000 元
高科技產業 2,400 元
營造業 一般營造工   1,900 元
公共工程營造工   3,000 元
漁船業     1,900 元
養護機構     2,000 元

繳納方式
勞動部將於每單數月中旬定期寄發就業安定費繳費通知單,您可持繳費單於各地郵局櫃檯繳納,或利用郵局帳戶轉帳代繳及各銀行之ATM轉帳繳費。

※煩請您務必準時繳納就業安定基金,逾期將徵收滯納金,甚至撤銷移工之聘僱許可。雇主如欲查詢繳納紀錄可至勞動部網站www.evta.gov.tw中『便民資料查詢』選項中查詢,逾期繳納者將課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