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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秋香、何弘斌/高雄報導】2025年11月27日 週四 下午2:24
 
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後,除保障其權益外,協助重返職場亦為重要課題,高市府勞工局積極宣導鼓勵勞資雙方,善用「職能復健津貼」、「輔助設施補助」及「事業單位僱用職災勞工補助」等三項補助,有效幫助勞工安心恢復工作能力並順利復工。(見圖)

勞工局今(廿七)日舉例說明,茵茵(化名)於工作時因物品滑落導致右腳受傷,勞工局「職災勞工主動服務單一窗口」獲報後,由職災專服員主動與勞工及家屬聯繫,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及補助資源,並根據需求與實際狀況轉介專責醫院與職能復健,再依專家建議購置輔助設施,以減輕其復健期間的工作負擔,逐步幫助茵茵順利康復、重返職場。

勞工局表示,為提升職災勞工工作能力,順利重返職場,職災勞工於(復健)專責醫院,完成職能復健訓練後,可申請「職能復健津貼」,按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等級的60%,除以三十之日額為基數,最高發給一百八十日;且為協助勞工重返職場,雇主依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開立之復工計畫或評估報告書,所提供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包括恢復、維持或強化就業能力之器具、工作環境、設備及機具,可申請「輔助設施補助」,最高補助二十萬元;另為鼓勵事業單位僱用具有工作能力的職災勞工,連續僱用滿六個月,得申請「事業單位僱用職災勞工補助」,最高可依勞工職災失能等級,按月補助70%平均月投保薪資,同一職災事故以十二個月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