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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 04:47 聯合報/ 方元沂
帶學生參訪社會企業「台北黑暗社會對話」,也一起參加訓練工作坊,在完全遮蔽視覺的情境中,由視障培訓師引導,透過特別設計的課程體驗挑戰,學習同理、分享及合作解決問題。

培訓師本身就是視障朋友,不但具備職能訓練的專業,更以敏銳的聽覺感知與觀察力,引導學員從不同觀點多元思考,展現出令人敬佩的自信及擔任培訓師的熱忱。台北黑暗社會對話正是運用創新的商業模式,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社會多元共融的好案例。

多年來,身心障礙者的就業平權一直都是國際上衡量一個國家經濟共融與永續發展的重要指標。在二○一四年通過的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中即規定,各締約國應保障身心障礙者享有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工作條件,不應受到任何的歧視。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更直接連結到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第八項中的8.5「每個成年人都能獲得合宜工作,包括青年與身心障礙者」與第十項的10.2「促進包括身障者的社會、政治、經濟包容與平等」。

同時,身心障礙者就業也是近年企業ESG(環境、社會、治理)責任中「S」的重要指標。二○二一年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與歐洲身心障礙網絡(DHUB)等組織亦更新了關於身心障礙的永續發展報告指南,企業要揭露身障者的聘雇比率、聘雇條件、能否在工作中展現能力和專業技能,以及企業是否能建立符合DEI(Diversity, Equity and Inclusion)多元平等共融的工作環境。

在台灣,以往雖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企業及機構須雇用一定比例的身障者,但依衛生福利部二○二三年的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需求調查報告,十五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有工作者僅占廿點七九%,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只有十八%來自個人工作收入,與整體國人的勞動參與率差距近三倍。足以顯示身心障礙者的就業率、工作條件和待遇,亟待快步追上。

而勞動部為了跟進國際永續發展趨勢,將倡議企業永續報告書中須增加勞權指標,讓企業能朝向建立DEI工作環境、重視身心障礙就業的方向努力,可見傳統的形式標準,已無法滿足落實身障者就業平權的全球潮流。面對此趨勢,企業除自許建立DEI職場文化外,不妨可與社會企業或社會創新組織合作,共同推動身心障礙者就業。

例如台灣應用材料公司導入黑暗對話社會企業工作坊,呼應企業深化DEI平等共融的文化,甚至有效降低員工離職率;全家便利商店與勝利基金會共同合作公益便利商店,拓展障礙者的職能訓練範疇,也成為這群朋友自給自足的就業場域;新生命資訊社會企業則發展進用代管商業模式,為企業解決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的問題,並協助爭取更好的就業條件。期待「社會創新」與「企業ESG責任」兩股力量共同協作的美好示範,能讓多元平等共融的景象不再遙遠。(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永續創新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