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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2 13:41聯合報 記者莊琇閔╱即時報導
 
 
北市勞動局自5月1日將公布違反勞基法業者的裁罰金額。另外,勞基法裁罰基準修正新規定已於今日刊登公報公布,依規模大小及性質訂為甲、乙兩類,5月1日起裁處案件將依新修正基準辦理。

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北市勞動局針對業者違反勞基法公布名單時,除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外,自5月1日以後將公布裁罰金額資訊,供民眾查詢業者受處罰情形,了解案件處分輕重,並且透過公開資訊,使民眾得以檢視及監督機關執行情形。

勞動局今公布修正「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修正重點在調整事業單位組織規模、受影響人數的分級標準。裁罰基準依規模大小及性質訂有甲、乙類的分類。

修正前裁罰基準僅以上市櫃公司及資本額1000萬以上為裁罰較嚴格的甲類,過去如有相同行業但非以公司為組織型態,例如:醫院、機關學校、財團法人、基金會,雖僱用人數眾多仍適用乙類。此次修正後增訂「僱用勞工人數100人以上」也為甲類以示公平。

此外,參考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將原「資本額1千萬元以上」規定為甲類,調整修正為「資本額8千萬元以上」作為分級基準,更符實務狀況,新修正規定自5月1日生效。